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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(shi)間:2018-09-26 22:27:33作(zuo)者:本(ben)站編(bian)輯閱讀次數:
對于超過期限未按(an)時繳納水費的客(ke)戶,供(gong)水企(qi)業有(you)權停止供(gong)水。被停止供(gong)水的客(ke)戶按(an)規(gui)定(ding)繳納了足額水費、滯納金(jin)等費用后,供(gong)水企(qi)業在24小時以內恢復(fu)供(gong)水。